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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创投引导基金引来大鳄,10倍“杠杆”带动创业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16-01-05
从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10年青岛市创投引导基金成立以来,其为我市先后引入光大控股、软银中国...

从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10年青岛市创投引导基金成立以来,其为我市先后引入光大控股、软银中国、中国风险投资公司、鲁信创投、中信国安等知名基金机构,共同在青发起设立参股基金及管理公司31家,基金规模突破40亿元,带动全市创投企业数量、基金规模、从业人员均实现了10倍以上增长。

至2015年底,青岛市引导基金参股基金累计对60多家企业实施直接股权投资逾14亿元,吸引其他投资及银行贷款40亿元,财政资金综合杠杆放大近10倍,累计新增就业岗位4800多个,增加各类专利1176个。专业化基金管理团队以资金带动管理、技术、市场资源注入,被投企业自主创新、资源整合、营销管理和战略发展等综合能力加快提高,中磁视讯、智衡减振、泰华智慧、世纪良品、亨达股份等11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特利尔、华世洁、功夫动漫等项目实现新轮融资,资本增值2倍以上。引导基金对“三创”工作支撑作用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突出。

与此同时,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牵头搭建起全市创业投资公共服务平台,挂牌“青岛创业咖啡”,推进设立“青岛市股权与创业投资行业协会”,成立“投资引领型”创业孵化基地——青岛VC众创空间,举办“蓝色之星”创新高成长企业评选,开办“青岛创投学院”。以制度体系、平台服务、载体搭建等方面的创新运作,连续被国内权威机构投中集团、清科集团评为“中国十佳政府引导基金”。

2008年10月18日,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第一次对引导基金的概念进行了详细定义,并对引导基金的性质与宗旨、设立与资金来源、运作原则与方式等进行了要求。界定了引导基金的性质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并要求“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应以独立事业法人的形式设立”。推动各省市通过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这一财政体制创新,更有效地推动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

2010年底,我市设立了总规模5亿元的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并按照国家要求规范成立事业单位——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名义出资人负责日常管理运作。政府引导基金的参与,有利地支撑实体经济发展。2015年参股基金所投资企业实现利润20亿元,新创造就业岗位4800多个,增加各类专利1176个。

我市引导基金以特有的体制机制、规范的管理制度、创新的服务举措、优良的运作业绩,在政府引导基金业界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和声誉,被国家发改委誉为“青岛模式”。据了解,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自设立至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十分显著。在支撑实体经济方面,2015年参股基金所投资企业实现利润20亿元,新创造就业岗位4800多个,增加各类专利1176个。在带动新兴产业方面,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建立节能环保、先进制造、信息产业等专项创投基金,在20多个战略新兴产业项目上带动投资16亿元以上,强力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在助推中小企业方面,参股基金累计接触洽谈企业5000多家,投资创建期、成长期项目占比超过2/3,通过资金、管理、市场等资源注入,推动了中小企业治理结构优化和经营效率提升,部分优质企业进入上市冲刺阶段。财政资金杠杆放大近10倍。(来源:青岛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