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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庆民副主席在上市公司2020年报业绩说明会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1-09-02
阎庆民副主席在上市公司2020年报业绩说明会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彭华岗秘书长,各位上市公司代表,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上市公司2020年报业绩说明会经验交流会”。首先,我谨代表中国证监会,对国务院国资委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对今年入编实践案例的上市公司表示诚挚的祝贺。

  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实施宏观政策,经济运行稳中加固,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但市场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恢复不稳固、不均衡因素仍然存在,资本市场应肩负起发挥市场化资源配置功能和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的使命与职责。充分发挥好资本市场枢纽功能,离不开高质量的上市公司群体和广大投资者的同心同向。如何推动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和谐共生,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涵养好资本市场良好的市场生态,借此机会,我想结合本年度上市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的情况,同大家做个交流。

  一、上市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成效明显

  作为连接资本与实体经济的桥梁纽带,资本市场正在发生深刻的结构性变革。社会各类要素资源逐渐向效率高、有活力的领域聚集,一批优质企业特别是符合“专精特新”特质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了质量变革与动力变革。截至今年6月底,上市公司总数达到4,386家,总市值约为86.37万亿元,稳居全球市值第二大股票市场;上半年,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市场融资规模达到4,95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占新增社会融资规模比重增长了1倍以上。同时,我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交易最活跃的投资者群体,投资者数量及结构持续优化。截至今年6月底,股票市场投资者数量已达到1.89亿,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平均值约为35.98%,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逐步增强。作为公司股东,投资者“用手投票”“用脚投票”是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渠道。在注册制推动市场扩容的背景下,增强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吸引并增强投资者粘性,成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必修课”。

  业绩说明会作为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的重要载体,在年报披露后,能够帮助投资者快速、准确地抓取信息披露重点,全面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增进对企业价值及经营理念的认同感。今年以来,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部署下,证监会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任务,落实《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与国务院国资委、各地方政府等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作为,稳定市场预期;同时,各辖区派出机构及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投服中心等系统单位迅速响应,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引导上市公司开好业绩说明会。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广大上市公司积极响应,在召开业绩说明会数量、质量及效果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提升,大致可归纳为“两提高、一增多”。具体而言:

  一是上市公司重视程度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展示企业良好形象、传递公司价值,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今年,全市场共有3,756家上市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占披露年报公司总数的87.41%,与去年相比数量增长超过40%。除个别创业板公司由于IPO上市或采用其他途径与投资者沟通外,沪深300指数公司、“A+H”上市公司、科创板、创业板公司,特别是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等重点推动企业全数召开业绩说明会;民营上市公司召开家数达到2,334家,占披露年报民营公司总数的接近90%;同时,不少上市公司是今年首次召开业绩说明会,较好实现了畅通投资者与公司沟通渠道的预期目标。

  二是业绩说明会会议规格显著提高。召开业绩说明会的公司当中,约有3,688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出席会议,与投资者直接对话,让投资者切身感受到被企业尊重的荣誉感,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深度和广度。同时,部分上市公司在“质”与“效”上下功夫,通过探索更加生动化、多样化、国际化的召开形式和表达方式,让业绩说明会成为上市公司面向所有投资者的展示平台,拉近与投资者的距离。

  三是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明显增多。我们欣喜地看到,为增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效果,大多数上市公司会前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征集问题,并在会上提供有针对性的回答,增强投资者参会的“获得感”。同时,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有意愿、主动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提出个人问题或意见诉求。这不仅是投资者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更能畅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渠道,消除盲目跟风投机现象,推广并强化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部分公司仍存在对投资者关系管理重视程度不够、传递公司价值动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存在“顾虑重、动力弱”的现象,少数公司顾虑直接面对中小投资者,担心会增加人力和经济成本,背离了监管部门引导上市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的初衷;二是存在“走过场、求形似”的现象,少数公司参照年报内容“照本宣科”,或回避问题“答非所问”,直接影响了业绩说明会的质量和沟通效果;三是存在“找托辞、想逃避”的现象,部分上市公司以“缺乏业绩亮点”“无相关经验”为由,认为没有必要或无法召开业绩说明会,目前全市场仍有部分上市公司从未召开过业绩说明会,客观反映出公司主观能动性不强、认识不到位等问题。对此,我们将继续积极引导,鼓励更多的上市公司召开高质量的业绩说明会,夯实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桥梁。

  二、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正当其时

  站稳人民立场,让投资者共享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果,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践行初心使命的内在要求。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是鱼与水的关系,同生共荣、成就彼此。没有投资者的支持与拥护,就没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石与支柱。作为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主体,上市公司应秉持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工作理念,以业绩说明会为纽带,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这不仅仅是实现“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重要途径,更是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

  第一,做好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起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兴起,源于投资者对信息披露的实际需求。2020年,新《证券法》落地实施,对完善细化信息披露要求等领域都做出了有针对性的修订。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信息披露行为,能让投资者对公司价值有合理的判断,形成有效的市场预期。召开好业绩说明会,让财务数据等年报信息从“幕后”走到“台前”,通过与投资者建立更为主动的战略性沟通,配合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及有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能进一步畅通公司信息和外部信息的双向交互渠道,帮助公司消除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壁垒,赢得市场及投资者的信任与认可。同时,部分上市公司利用可视化等多媒体技术手段,以更加通俗、更加直观的形式,将上市公司“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投资者面前,让信息披露内容更加“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也更有利于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与传播效率。

  第二,做好规范治理,是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点。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优秀公司治理的基本展现和外部延伸,上市公司应主动作为,通过创新活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突显自身优势。目前,“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已告结束,广大上市公司边自查边整改,效果突出。特别是,中小股东话语权及行权意识不断提升,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监督约束也在逐步增强。倾听投资者合理化建议,并有效转化为董事会决策依据和关切重点,是上市公司强化公司治理内生动力的具体表现,也是上市公司实现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重要途径。以业绩说明会为契机,投资者与公司“关键少数”就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资本运作等重大问题开展平等交流对话,让管理层直接聆听到市场与投资者声音,通过监督制衡、增强透明度,帮助上市公司检验工作有效性和合理性,敦促上市公司时刻保持正确合规的经营策略,恪守企业社会职责。

  第三,强化价值观念,是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本质,是让投资者发现并认同企业价值。优秀的上市公司会不断寻求有效的沟通方式,前瞻性地引导投资者对企业价值形成合理判断。伴随投资者类型多样化、分布全球化、投资风格差异化等发展趋势,市场对上市公司价值管理能力和水平都提出了更高要求,构建“数量大、结构优、粘性强”的长期价值投资者群体,是投资者关系管理所面临的艰巨任务和内在要求。业绩说明会有助于企业将产品市场的品牌溢价同步到资本市场,让投资者更快更直接地了解企业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主动引导市场预期,并充分反映在对企业的动态估值当中。近年来,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具箱”正在不断丰富,证监会正在修订《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进一步引导鼓励上市公司召开好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等投资者说明会,切实提高说明会质量,不断营造强化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的上市公司企业文化和市场文化氛围。

  三、应以业绩说明会为突破口乘势而上

  证监会紧密围绕“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总目标,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总体方针和“四个敬畏 一个合力”的工作理念,建立健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鼓励引导上市公司把握好适应新阶段新变化新要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当前,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优化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应以召开业绩说明会为突破口,进一步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业绩说明会与法定信息披露的关系。上市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传递企业价值信息,对投资者更好了解企业并进行投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但应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覆盖面,保障信息披露和投资者获取的公平性原则;同时,自愿性信息披露应与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相关,不能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行为,和公开承诺但不履行的信息披露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心和反映的关切问题,举一反三,持续优化提升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年报的可读性和有效性,达到“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披露要求。

  二是要处理好公司决策与投资者参与的关系。应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健全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允许投资者通过累积投票制、股东提案权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合法权利表达意见诉求,增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召开好业绩说明会,是对中小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补充,投资者对业绩说明会的参与程度决定了业绩说明会的实际效果和长期可持续性。当然,投资者认知及参与程度并非一蹴而就,需要进一步开展相关投资者教育活动,引导投资者充分认识业绩说明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专业化水平;同时,应进一步发挥机构投资者、专业投保机构作用,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活动,引导中小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

  三是要处理好业绩说明会形式与实效的关系。上市公司普遍已形成召开业绩说明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绩值得肯定,但在展示效果等方面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从今年情况来看,网络会议成为多数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的必选,但承接业绩说明会的各家网络平台在质量及技术水平方面差异化较大,投资者需要兼顾多个网络平台无形中增加了参会成本,这让业绩说明会的效果有所折扣。希望广大上市公司能够充分把握并珍惜在资本市场“亮相”的宝贵机会,根据公司情况及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展示平台,切实增强投资者参会的便利性和体验感。同时,也希望各家媒体平台进一步发挥好宣传合力作用,提供更专业化、更现代化的技术服务,支持公司做好业绩说明会工作。

  下一步,证监会系统将再接再厉,继续做好业绩说明会的后续工作。各辖区派出机构、交易所要充分发挥“一线监管”作用,联合投服中心等专业投保机构,利用好关键时点节点开展专题研究和有针对性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对召开好业绩说明会予以具体指导;同时,上市公司协会要联合媒体平台对优秀实践开展广泛宣传,倡导最佳实践,引导上市公司对标对表优秀案例,在全市场积极营造尊重投资者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位上市公司代表、同志们:

  召开业绩说明会,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的一个重要缩影,也是上市公司董事会和“关键少数”关注、尊重投资者的重要体现。站在新起点,在做到诚信经营,守正创新的同时,以召开业绩说明会为抓手,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上市公司拥抱新发展理念的求新求变之举,更是构建新格局下的应时而为。上市公司应继续发挥好“排头兵”示范作用,肩负起高质量发展的新责任、新使命,真正做守底线、负责任、有担当、受尊敬的企业。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