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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印发《“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 将放宽重点领域准入门槛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1-10-22
商务部研究编制了《“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并于近日印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商务部研究编制了《“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并于近日印发。

  根据文件,主要目标如下:

  “十四五”时期,利用外资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利用外资大国地位稳固,利用外资结构持续优化,与对外投资、对外贸易、促进消费的联动作用进一步加强,为促进国内经济大循环、联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外商投资准入范围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准入限制进一步减少,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行业准入流程进一步优化,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投资更加自由、便利。

  ——利用外资结构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产业结构更加优化,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吸引外商投资水平明显提高,外商投资区域布局更加合理,外商投资主体结构更加完善。

  ——开放平台作用进一步提升。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国家级经开区等吸收外商投资水平稳步提升,开放平台辐射带动效应持续放大。

  ——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有效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更加完善,动态监测、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体系逐步健全。

  ——外商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法律体系更加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投资环境更加公开透明、可预期。

  展望2035年,我国吸引外商投资的综合竞争优势更加明显,利用外资水平显著提高、质量大幅提升,营商环境国际一流,成为跨国投资主要目的地,打造东亚地区创新和高端制造中心,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

  文件还提出,放宽重点领域准入门槛。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相关业务开放。推动放宽外商投资法律、运输等行业业务范围、人员资质等要求。稳妥推进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金融领域开放。稳步深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放宽优质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条件。(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