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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试点养老理财产品面世 总费率收取远低于其他理财产品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1-12-03
目前,工银理财、建信理财、招银理财和光大理财四家试点机构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已成功于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完成产品申报。

       9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选择“四地四家机构” 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记者12月3日从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获悉,目前,工银理财、建信理财、招银理财和光大理财四家试点机构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已成功于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完成产品申报。12月3日起,投资者可在中国理财网上查询产品相关信息。

  据悉,四家试点机构均采取“线上+线下”多渠道销售,四个试点地区符合条件投资者可持当地个人身份证赴对应机构的销售网点处,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途径购买养老理财产品。

  据介绍,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具有稳健性、长期性、普惠性等特点。在稳健性方面,养老理财产品设计以安全策略为主,产品主要投向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并引入了目标日期策略、平滑基金、风险准备金、减值准备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产品风险抵御能力。同时,养老理财产品采用非母行第三方独立托管、净值化定期信息披露、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统一信息登记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多方机构的监督职能、充分透明披露产品风险和收益情况,为投资者提供相对稳健的投资选择。

  在长期性方面,养老理财产品旨在引导投资者合理规划养老理财投资,树立长期投资、合理回报的投资理念。首批养老理财产品期限相对较长,封闭式产品期限为5年。

  在普惠性方面,首批养老理财产品起购金额低至1元,总费率收取远远低于其他理财产品。

  目前,养老理财产品销售对象为持试点地区当地身份证的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且单一个人投资者购买的全部养老理财产品合计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作为银行业理财产品信息集中登记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将始终秉持“服务监管、服务市场、服务投资者”的职责使命,强化金融科技理念、发挥大数据库作用,全力配合做好养老理财试点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全力推进养老理财信息登记。为落实养老理财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要求,理财登记中心制定《养老理财试点期间信息登记工作方案》,并向四家试点机构发布《养老理财试点期间信息登记有关要求》,明确试点机构相关职责。

  二是强化技术支持,全力协助养老理财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在中央结算公司大力支持下,理财登记中心对相关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理财网,以“养老”字样快速查询到试点机构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且此类产品的产品登记编码及产品详情页面均会有“养老”标签。理财登记中心基于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将充分利用中央数据交换平台信息传输优势,积极构建养老理财管理子系统,发挥统计效能,有效支持行业开展养老理财产品数据分析研究。与此同时,理财登记中心与试点机构建立养老理财专项联络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多次召开研讨会,并要求试点机构全面压实机构在销售人员管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教育等方面责任,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稳健开展。

  三是打造理财行业信息平台,提高市场约束。为有效落实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监管要求,理财登记中心正在牵头制定银行理财信息披露统一标准,细化信息披露工作内容、提升规范化程度。同时,依托中国理财网搭建第三方信息披露平台,支持和引导试点机构通过统一平台开展信息披露,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权威可靠的信息查询渠道,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来源:上海证券报)